防爆桥式行车的检验规章
防爆桥式行车,通常指是以防爆电动葫芦为起升机构的双梁桥式行车,符合JB/T10219-2001《防爆电动葫芦桥式起重机》标准之规定。
防爆桥式行车的技术成熟、可靠,结构简单,外形小, 重量轻,安装、使用、维修方便,广泛用于化工单位的机械车间、工厂、仓库、料场等场所。
防爆桥式行车的检验工作是确保起重设备安全使用的前提,厂家带大家来了解下。
1.在所作计算的根底上对契合于防爆桥式行车的起重量所得出的结论,这种起重量是该防爆桥式行车预定投入应用的,结论应由企业的担任人员或内行的审定人员签名。
2.实验室对防爆桥式行车的金属构造资料所作化学剖析的审定;化学剖析用的切屑应该重点地依次从桁架(臂架)的上弦杆和下弦杆、斜杆、以及端梁中取出。
3.防爆桥式行车的吊钩的计算和按布式硬度计的硬度实验的审定,假设吊钩上没有指示起重量之印戳的话。
4.在防爆桥式行车的金属构造系焊接的状况下,关于焊缝质量的检查记载,这种记载是由装设着防爆桥式行车之企业的技术管理处依据外部检查和终点钻探后拟定的。 其他文件应该依据前面所提到的请求提交给质量监视部门。
5.每一台防爆桥式行车上应该没有明显的起重量标志,以及它在质量监视局注销的号码。防爆桥式行车上还应该标注出:最近的实验日期,厂号,以及制造厂的称号。除此之外,防爆桥式行车上还需要配备有支配须知,其中除了包括技术保安方面的请求之外,还需附有应在接班时予以仔细检查之防爆桥式行车部件和零件的一览表。
综上,防爆桥式行车的正常和平安工作在很大水平上与防爆桥式行车的正确运用和仔细看管有关。希望相关人员都能尽到职责,确保防爆桥式行车的安全高效使用。